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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夏将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比重较2020年降低2.2%左右

2024-05-20 14:12:52




     近日,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《宁夏回族自治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》,旨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《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》部署要求,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,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,确保2025年全区PM10、PM2.5年均浓度分别控制在65微克/立方米和30.5微克/立方米,重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0.3%以内。
           该方案从促进产业绿色转型升级、促进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发展、推进绿色清洁运输体系建设、强化面源污染综合治理、强化多污染物减排、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、加强基础能力建设等方面制定了详细实施措施。


    《方案》提到,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比重。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,实施煤炭消费比重控制。持续推进煤电机组“三改联动”和大型清洁高效煤电项目建设,原则上不新增企业燃煤自备电厂,支持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。到2025年,煤炭消费比重比2020年降低2.2%左右。

     保质保量完成北方地区清洁取暖任务,加快既有农房节能改造,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。依法将整体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区域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,暂未实施清洁取暖的地区加大民用、农用散煤替代力度,强化商品煤质量监管。

     各地要将燃煤供热锅炉替代项目纳入城镇供热规划,推动关停落后燃煤小热电机组(含自备电厂),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建35蒸吨/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。推进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,到2025年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低于50毫克/立方米。

     严格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产业结构调整政策,综合运用质量、环保、能耗、安全等法规标准,淘汰落后煤炭洗选产能,加快淘汰铁合金、电石、活性炭、炭素等低端低效产能。

      严禁违规新增钢铁、铁合金产能,引导钢铁、焦化一体化发展及整合;严控炼油和煤制合成气、煤制液体燃料产能;坚决遏制新增水泥产能,着力培育绿色建材骨干企业。

      推进钢铁、水泥、焦化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。到2025年,钢铁企业主要大气污染物达到超低排放限值,65蒸吨/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(层燃炉、抛煤机炉除外)实现超低排放。

      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整治。着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,新建矿山原则上采用清洁运输方式。

      大力建设光伏、风电基地,推进垃圾发电、生物燃料等生物质能发展,支持新能源发电和新材料、数据中心等载能产业比邻发展,促进绿色能源就近消纳,争取增加天然气供应量。到2025年,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达到5000万千瓦,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例达到15%,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达到30%以上。